為貫徹落實《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于印發<海南省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瓊發改價格【2022】634號)精神,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及目標
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錨定“走在前、開新局”目標定位,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電氣、地方財經、行業協會商會等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建立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重點查處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違規設立收費項目、不按要求執行國家、省和市已出臺惠企收費政策等行為,堅持對違法違規收費行為“零容忍”,切實減輕各類市場主體的不合理負擔。
工作目標:通過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整治,查處交通物流、水電氣、地方財經、行業協會商會等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及時糾正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推動降費減負各項政策落到實處,支持助企紓困,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
二、工作任務及分工
根據《行動方案》4個方面的重點任務,按照各單位職責,專項整治行動任務及分工如下:
(一)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負責牽頭開展交通物流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整治。重點整治水運、公路、航空、鐵路等領域落實助企紓困有關降費優惠政策不到位、繼續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費用或重復收費、為規避政策規定拆分收費項目、不執行或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等問題。查處部分單位利用承擔疫情防控任務巧立名目違規收取多種費用、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等行為,嚴禁有關單位以疫情防控為名向交通物流企業實行強制攤派等,切實保障貨運物流暢通高效。加大海運收費監管力度,督促船公司、港口、船代、貨代、堆場、報關等環節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嚴格執行收費項目和標準公示制度,依法查處不按公示價格標準收費、隨意增加收費項目或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牽頭開展水電氣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整治。加強供水供電供氣領域紅線內外接入、建設安裝、更新改造、維護維修領域等價格監管,重點整治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利用壟斷地位轉嫁應由自身承擔的費用、自定標準自設項目收取費用、對計量裝置及強制檢定違規收費等行為。重點整治非電網直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違規加價等問題,查處以用電服務費等名義向用戶重復分攤收費、未落實電價收費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費用不徹底不及時等行為,嚴禁供電價格上漲超過政策規定海南省的最大允許上浮幅度。查處中介機構超過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違規收費和將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并收費等行為。
(三)市財政局負責牽頭開展地方財經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整治。重點整治降費減負助企紓困政策未有效落實、采取打折扣搞變通方式侵蝕降費減負紅利、相關政策紅利未及時有效惠及市場主體等問題,嚴禁違反收費基金立項審批權限自立名目收費、擴大收費范圍、提高征收標準等,確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標準的收費基金落到市場主體。督促指導各區政府和下屬單位加強財政收支預算管理,嚴肅查處違規下達收入目標任務、違規以財政支出方式實施與企業繳納稅費掛鉤的返還政策、征收過頭稅費、集中開展逐利式亂檢查亂罰款、向市場主體強制或變相攤派等加重市場主體負擔的行為,堅決禁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問題。
(四)市民政局負責牽頭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整治。在已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礎上,開展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問題“回頭看”重點整治行業協會商會利用行政委托事項及其他行,政影響力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入會并收取會費、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以及強制或誘導企業參加會議、培訓、展覽、考核評比、表彰、出國考察等收費活動,強制市場主體為行業協會商會贊助、捐贈,強制市場主體付費訂購有關產品等行為,督促行業協會商會進一步規范會費、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等。
三、組織實施
專項整治行動分為四個階段:
(一)部署準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制定我市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對專項整治重點任務進行分工,明確完成時限;市科工信局牽頭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新聞宣傳工作方案;各牽頭單位組織相關部門梳理本領域出臺的涉企收費政策,同步做好已出臺涉企收費優惠措施的政策解讀。加強涉企違規收費問題摸排,通過12345、12315、12381等熱線電話接收社會投訴舉報,設立專門渠道收集有關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建立涉企違規收費問題臺賬。
(二)自查自糾(2022年9月底前完成)。各牽頭單位根據各領域重點整治內容,結合工作實際,會同相關單位制定本領域具體工作方案,并公開投訴舉報方式。組織本領域的相關收費主體開展自查自糾,深入摸排投訴舉報線索及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糾正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督促做好問題整改落實,并及時更新涉企違規收費問題臺賬。重點圍繞借疫情防控名義違規收費、社會中介機構向市場主體轉嫁應由政府部門承擔的費用等不合理收費以及變相截留涉農資金等問題開展自查自糾。通過自查自糾,摸清本領域涉企的收費項目名稱、價格管理形式、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等情況,查找是否存在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只收費不服務、強制服務并收費等違規收費問題。市科工信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通過企業調查、媒體報道、明察暗訪等多種形式,積極推動收費主體自查自糾、主動規范收費行為。各牽頭單位應認真分析本領域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形成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含涉企違規收費問題臺賬)。各牽頭單位將第二階段自查自糾材料,9月21日前報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匯總后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局。
(三)聯合檢查(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根據有關問題線索和自查自糾情況,對重點部門、重點市縣、重點領域涉企收費情況實地開展抽查檢查。對實地抽查發現的違規收費情況要嚴肅整改、堅決取消,對違規收費主體綜合采取市場監管、行業監管、信用監管等方式予以聯合懲戒。以公開曝光違規收費典型案例,促進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推進??偨Y有關部門和各區落實降費減負、推動收費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經驗做法,加大宣傳推廣力度。
(四)總結評估(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各牽頭單位總結本領域專項整治行動成果,對發現的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等開展評估,深入分析涉企違規收費問題深層次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的意見建議,各牽頭部門形成專項整治行動總結報告,并于11月17日前報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系統梳理總結后,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局。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專項工作組長和組員單位,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統籌協調。組長單位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員單位為: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市科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督促成員單位抓好落實、匯總各領域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并報送上級等工作;各牽頭單位,負責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市財政局牽頭,負責各區財經領域專項整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違規收費檢查工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適時召開工作會議,總結工作開展情況、交流好的經驗,部署下步工作。各區政府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牽頭單位要深刻認識專項整治行動對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的重要意義,按照工作部署,組織相關單、位開展好本領域的專項整治;以問題為導向,對問題一抓到底,絕不能走過場,要堅持邊整邊改、標本兼治,積極解決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定期收集本領域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掌握工作推進進度,確保任務按期落實。
(三)加強溝通協作。各單位在專項整治行動中遇到重點難點問題,應及時組織相關單位研究解決;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可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進行交流、推廣;發現重大問題和線索時要及時按程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各領域專項整治涉及市直、各區有關部門時,請配合牽頭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四)按時報送工作信息。各牽頭單位:一要在9月21日前將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工作特別是自查自糾工作材料報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二要在11月17日前,將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材料報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現重大情況時要及時報告。